遍
副词 一、用于动词前,表示主语所指的人或事物都施行某一动作或具有某种情况。 义即“都”。 ❶ 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 (《商君书·定分》)——句义:所以圣人制定法度,必须使它明白易懂,名分要正,愚者智者都能掌握它。 知,智。 ❷ 券遍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战国策·齐策四》)——句义:债券都相符,〔冯谖〕站起假托〔是孟尝君的〕命令把应归还的钱全部送给欠债的百姓。 二、表示动作涉及受事者全部。义即“普遍”、“全部”、“一一”。 ❶ 公疾,遍赐大夫。(《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句义:昭公患病,普遍赏赐大夫。 ❷ 足可以遍行天下。(《荀子·性恶》)——足:脚。 ❸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李太白全集·与韩荆州书》)——干: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