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 誓词
誓言shìyán 誓词shìcí 名词。 指宣誓时说的、以后要照著所说去实行的话。 “誓言”应用的范围较广,个人生活中发誓和集会上宣暂所说的言辞都可以用它来指说。例如:“临别前,两人难分难舍,发著两勿相忘的誓言”(《中国青年》,1979,5);“‘四个现代化日,我们一定要设酒重祭’。 这两句被人们广为传颂的豪迈誓言,充分反映了人民对周总理的深切怀念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迫切愿望”(《红旗》,1979,4);“在阁楼上,几个人庄重地举起右手,齐声念了入党誓言”。 “誓词”含有“认真、讲究地写出来的词句”的意味;庄重的态度色彩比“誓言”的浓厚;一般在入党、入团或战斗前的宣誓当中加以使用。例如:“他那个小本子上抄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入党的誓词,做一个党员的起码条款,……都写在上边”(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我想了一下,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这样的誓词”(欧阳山:《三家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