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麦克阿瑟草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麦克阿瑟草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定日本国宪法时,美国占领军提出的宪法草案。1946年1月,美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认为日本政府提出的宪法草案没有充分满足美国的要求,决定由占领军亲自起草宪法草案。1946年2月由占领军总司令部民政处处长惠特尼根据麦克阿瑟提出的改革天皇制、放弃战争和废除封建制度为原则组织起草,并于同年2月13日将宪法草案交给日本政府。这个草案由前言和92条组成,规定以国民主权为基本原理,放弃战争、废除军备、保护基本人权等原则。草案的大部分内容被日本政府所采纳,但在采取一院制等方面与现行宪法不同。在解释日本国宪法上具有特殊重要的价值。 麦克阿瑟草案美国驻日本盟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 (1880—1964) 对制定战后日本宪法提出的原则方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制定日本国宪法的过程中,日本政府及一些政党均提出了各自的宪法草案,但都未能使美军司令部满意。1946年2月3日,麦克阿瑟命令幕僚起草宪法草案同时提出了制定宪法的三项原则: (1) 保留天皇制,但其权力须受限制,并从属于人民的最高意志。(2)放弃战争和一切战备。(3) 废除一切封建制度。总司令部政治局在极其秘密情况下着手起草,同月10日完成,13日转交日本政府。该草案由前言和本文92条组成,这就是所谓“麦克阿瑟草案”。日本政府根据这个蓝本制定了日本的宪法草案,于1946年3月6日公布,后成为日本国宪法的精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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