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国全国防洪保险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国全国防洪保险法 美国1977年至1978年间颁布实施的《全国防洪保险法》。分为总则和分章两部分。总则有30条款,宣布国会调查结果及防洪保险之目的。第一分章共18条款,包括全国防洪保险计划,批准和实施,范围和重点,保险额、保险费率的计算,资金筹措,国家防洪保险基金,管理费用和津贴,索赔支付,防洪保险消息的传递,土地、房地产,人员组织等。第二分章共13条款,防洪保险计划的组织和管理。第三分章共8条款,防洪保险与洪泛区土地管理计划的协调,洪水淹区的鉴别,土地管理利用准则,洪水位高程的确定,洪灾情况的通知,减轻灾害的条件等。第四分章共8条款,通则。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