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砂
【释文】: (a)指小于很细的砂粒、大于粗粘土粒的岩石碎屑或碎屑颗粒(detrital particle),直径范围为1/256到1/16mm(4-62μm,0.00016-0.0025英寸,8-4Φ单位,粉砂级的上限大致为肉眼可加以区分的最小颗粒),在搬运过程中被磨蚀作用轻微磨圆。 在大不列颠,粉砂粒径范围定为0.01-0.1mm。(b)指粉砂级未石化的矿物颗粒或岩石颗粒的松散集合体;这是基本上由细粒碎屑组成的未固结或中等固结的沉积层。粉砂的成分变化很大,但粘土矿物的含量一般很高。 这一名称有时不严格用来表示含多量砂级颗粒和粘土级颗粒的沉积物,还有不正确地用来表示任何碎屑沉积物(例如由河流或洋流带到海湾和海港中或在那里沉积下来的泥质沉积物)。 (c)指在流水或静水中悬浮的沉积物质(主要是粉砂级颗粒),或指悬浮液中的泥或细土(fine earth)。〔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