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协作
社会主义社会企业间、部门间的经济协同活动。 社会化的大生产,既要求有分工,又要求有协作。分工与协作是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的统一体,协作要以分工为基础,分工要以协作为条件。社会主义协作有多种形式,如生产企业之间原材料和燃料供需关系协作,产品生产和试制协作,劳动力和设备协作,科学技术协作;又如商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协作或购销协作等。 协作有利于发挥各企业、各部门生产和经营要素的组合和优势,有利于充分利用生产和经营要素,起到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流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协作是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的协作,在协作中必须遵守等价交换原则,不能无偿地取得对方生产和经营要素。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协作,并不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竞争。 为了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协作与竞争同样都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