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特别程序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的对称。

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把特别程序规定为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一般应遵守如下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中的一些规定等,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9: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