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火之喻
中国古代无神论者用以说明形神关系的一种方法。 其要义是以“烛火喻形神”,用火对于烛的依赖关系,说明神依赖形,进而主张形谢神灭,否定人死为鬼的迷信思想。桓谭《新论·祛蔽》中说:“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空虚。”明确提出形神相依、形谢神灭的观点。 王充继承了桓谭的思想,其所著《论衡·论死》中亦说:“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古代无神论者中亦有人以“薪火之喻”说明形神关系,其义与“烛火之喻”相同,如东晋何承天曾说:“形神相资,古人譬以薪火。薪蔽火微,薪尽火灭;虽有其妙,岂能独传?”(《弘明集》卷3《答宗居士书》)“烛火之喻”在反对有鬼论时起过重要作用,但它自身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后世佛教徒曾利用它的局限论证轮回报应说。 故范缜在与神不灭论者论战时,提出了更为有力的“刃利之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