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一抔
【原文】: 《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列传》: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1),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2)。 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3)。 上大怒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4),吾属廷尉者(5),欲致之族(6),而君以法奏之(7),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 ”释之免冠顿首谢曰(8):“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如愚民取长陵一抔土(9),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10)。 。【提要】: 有人偷盗汉高祖庙坐前玉环,张释之按律奏清斩首,汉文帝想治灭族之罪。张释之说:“现在盗窃宗庙器物灭族,那末,如果有人取高祖坟上一抔土(意指盗墓),又给他加什么罪呢?” 【词目】: 【一抔土】0928 卢纶《栖岩寺隋文帝马脑盏歌》:“可怜贞质无今古,可叹隋陵一抔土”(9.3150)。 刘禹锡《平蔡州》:“妖童擢发不足数,血污城西一抔土”(11.4004)。权德舆《早夏青龙寺致斋凭眺感物因书四十韵》:“秦为三月火,汉乃一抔土”(10.3645)。 三月火:见“项羽沐猴”篇。 【一抔】0929 唐彦谦《长陵》:“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20.7673)三尺:指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