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普通提款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普通提款权 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会员国按其缴纳的份额可向基金组织提取一定数额款项的权利。 这是基金组织向会员国提供最基本的普通贷款,用来解决会员国因国际收文逆差而发生的短期资金的需要。贷款累计数的最高额度为会员国缴纳份额的125%。 例如会员国的缴纳份额是1亿美元,则贷款最高限额为1.25亿美元。 贷款期限为3~5年。 贷款方式是由会员国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申请换购外汇的方式,基金组织一般不算借款,而称购买或提款。还款时则以黄金或外汇买回本国货币,一般称购回。 基金组织贷款实行分部分配等。即将会员国可借用的贷款额划分为储备部分贷款、第一档信贷部分贷款、高档信贷部分贷款等不同部分,并采取宽严不同的贷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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