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日本特别搜查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日本特别搜查部 日本地方检察机关内设的特别侦查机构,又称特别侦查部,简称特搜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物资匮乏,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为此,1947年5月东京地方检察厅设立经济部,1947年11月又设立隐匿囤积案件搜查部,1948年8月设立税务部。1949年5月隐匿囤积案件搜查部改称为特别搜查部,到1952年1月,原税务部、经济部先后并入特搜部。1957年4月和1996年4月,大阪和名古屋地方检察厅也先后设立了特别搜查部。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设有部长、副部长、检事、副检事、检察事务官等职位,下设5个部门: 特搜部对刑事案件的查处起主角作用,对所有犯罪案件都有侦查权。不仅如此,检察官对所有的罪案都有权指挥警官侦查。特搜部的主要职责是查处警察移送的案件和自行侦查案件。特搜部在查办案件范围上没有限制,同警察机关没有多少差别,但它实质上主要查处国会议员、内阁大臣以及都、道、府、县知事等政治家和官员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对诸如违反税法、证券交易法和公平交易法等犯罪案件也自行侦查。特搜部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时的程序和手段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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