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奖励投资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奖励投资条例 1960年9月10日公布实施。 全文35条。制定这一条例的目的,是为奖励外国投资,加速台湾经济发展。 条例对外商去台投资的事业、范围、内容、奖励办法作了具体规定。 1985年1月4日公布第一次修正案,改为总则、税捐减免、工业用地的取得、公营事业的配合发展、附则等5章,扩大为52条;1970年12月31日公布第二次修正案,仍为5章,增至82条;1973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次修正案,只在内容上作了某些修改;1974年12月30日公布第4次修正案,仍为5章,条目增至89条。 为刺激外商来台投资,历次修正案都规定对于外商投资、储蓄及促进资金市场发展、外销、奖励研究发展、促进企业经营合理化、工业用地的取得等,都采取减免税捐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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