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日本新品种育种授权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日本新品种育种授权立法

根据日本种苗法规定,需要育种者授权的行为如下:(1)为某种目的的转让(如销售),为某种目的提供转让,或为某种目的转让而生产和进口已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2)保护品种的植株部分属于极容易繁殖的种和属,甚至在其植株部分一般不认为是繁殖材料时,为某种目的转让由该植物的植株部分所获的整株和植株部分。这些种和属在农林水产省条例里有规定,例如马铃薯、百合、康乃馨等。(3)需要重复使用保护品种作为繁殖材料的品种(即F1代杂交品种),与上述有关的通过杂交获取种子和材料的行为。法律还规定,为育种活动使用保护品种(研究的豁免)及使用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再种植(农民的豁免)不需要育种者的授权。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2: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