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
标点符号的一种。表示文中的引用部分。分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它的使用方式主要有六种: ❶ 表示引自其他文章中的话,如:“鲁迅的两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❷ 表示文中人物所说或所想,前者如:“祥林嫂,你放著罢!我来摆。’四婶慌忙的说。”后者如:“‘才得清明边,天就这么热!’老通宝看著那些桑拳上怒茁的小绿叶儿,心里又这么想……” ❸ 表示有特定意义的词语,如:“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 ❹ 表示成语、熟语、谚语等,如: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哪!❺ 表示特定的称谓,如:“五·四”。 ❻ 表示否定的意思,如:“文革”十年。使用引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❶ 引的话不能改动,如有改动就成为转述,转述不能加引号。 ❷ 引文内的引文用单引号。 ❸ 引文如是一句话中的一部分,末尾的点号去掉。引文如是完整的句子,末尾的点号不变,并写在引号内。 ❹ 前引号[“]不能写在一行的末尾;后引号[”]不能写在一行的开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