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山西省育林基金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山西省育林基金立法 199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国有育林基金实施办法》中,规定了育林基金提取标准,即国有林业生产部门采伐、销售国有规格木材按销售收入的20%提取;出售非规格木材按销售收入的10%提取;出售薪材按销售价收入的5%提取。非林业部门采伐木材,按所在地林场平均木材出售价的15%提取,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缴纳育林基金。同年,山西省政府还发布了《集体育林基金实施办法》。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