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释文】: 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新形式,是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核心内容。 1983年,全市农村35699个生产队中,实行包产到户的4438个队,占总队数的12.4%;包干到户的队19884个,占总队数的55.6%;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4723个,占13%;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523个队,占1.5%;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组的1816个队,占5.1%;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4315个队,占12.1%。到1985年底,全市36424个生产队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已有36112个队,占总数的99.1%,其中,实行大包干形式的有34236个队,占总数的94%。随后,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向林业、经济作物、渔业等扩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