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
儒家所描述的“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 《礼记·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运》托孔子之言,以“公”与“私”为区别“大同”与“小康”的标准,反映了儒家学者对远古社会历史及其演变的认识和想象。“天下为公”的社会表现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 ”“天下为公”是与“天下为家”相对而言的。儒家认为,夏禹以前的远古氏族公社时代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夏禹传位于其子启,进入“小康”之世,“无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天下为公”反映了儒家学者对远古社会的理解和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