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局
当前我国管理物价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设立于1982年。 它的前身是国家物价总局。国家物价局在价格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❶ 研究拟订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计划和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❷ 研究拟订价格法规草案; ❸ 负责全国的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 ❹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商品和收费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调整分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重要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应当会商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后报国务院批准; ❺ 指导、监督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检查、处理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❻ 协调处理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价格争议; ❼ 建立全国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❽ 国务院赋于的其他职责。 〔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