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台湾公路行道树栽植权责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台湾公路行道树栽植权责立法

台湾《公路行道树栽植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各级公路行道树栽植之权责规定如下:(1)新辟或拓宽之省道及公路局代养县乡道行道树,公路局需栽植者,由公路局会同林务局拟订计划编列公路局预算办理。如林务局需栽植者,由林务局会同公路局拟订计划编列林务局预算办理。(2)省道及公路局代养县乡道树缺损者,由当地县市政府会同公路局派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有关资料,送林务局拟订补植计划编列林务局预算办理。(3)县乡道行道树由各该县市政府自行拟订计划编列预算,责成其林务单位或乡镇市区公所办理。第3条规定,公路行道树之栽植及养护管理,由本府民政厅、农林厅、交通处、警务处、人事处、公路局、林务局派员组成公路行道树督导小组督导考核之,并由林务局负责召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