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库制度
发行银行对代理国家保管发行基金的金库进行管理的制度。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发行库制度》对发行库进行管理。1972年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并实行的《发行库制度》,规定了发行基金的调拨,损伤票印的销毁,发行业务的帐务处理等内容。1984年随著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按照国务院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为此,对发行库制度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规定发行库出库凭出库现额的作法,改为各专业银行的发行库取款应填具现金支票、交款开具现金交款单,提取款额要严格控制在人民银行存款余额或核定的贷款额度以内,不得超过。 各级发行库对每日的出入库金额和库存基金结算数,必须当日以电报逐级上报,以便发行库总库据以掌握各地区货币的投放、回笼的增减变化,并进行帐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