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森林旅游业
新疆森林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风光秀丽的高山、冰川与湖泊,有神秘莫测的原始森林与河谷,有丰富而独特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多姿多彩的地方民族特色。
新疆的山区森林不仅四季常青,在阿尔泰山的西北部、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大面积的五针松林,与新疆云杉林混交,形成了全国罕见的泰加林景观。闻名于世的天山雪莲就生长在林缘线上,林区奇花异草遍地,飞禽走兽到处可见。据统计,全区有鸟类423种 (占全国总数的35.7%),兽类139种 (占全国兽类总数的30.9%),两栖爬行类46种 (占全国总数的8.7%),陆栖脊椎动物60多种,尤其是阿尔金山的白天鹅、哈纳斯湖内的 “大红鱼”,天山上的驼鹿、雪鸡、北山羊、盘羊和荒漠林中的普氏野马、蒙古野驴、赛加羚、野骆驼等更属罕见。1980年以来,新疆共建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哈纳斯自然保护区、巴音布鲁克自然保护区、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他13个为自治区级保护区。建立森林公园23个,其中,板房沟“照壁山森林公园”和阜康天池森林公园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其他14个为自治区级森林公园,7个为县级森林公园。这些都为开展森林旅游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近年来全疆林业系统各单位都结合当地特点创办了森林旅游业,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新疆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和 “新疆森林旅行社”,统一管理和办理森林旅游业。目前,新疆森林旅游业尚属起步阶段,年创收200万元左右,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