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械化生产与科研、修造、培训、供应、资金管理等协调发展 (四)机械化生产与科研、修造、培训、供应、资金管理等协调发展黑龙江省在发展农业机械化过程中, 不断建设与完善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修理、农机人员培训、农机物资供应、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等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农机管理、供应、修理、制造、科研、教育等6个方面的机构已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1959年, 建立省的管理机构农业机械厅, 到60年代初, 地 (市)、县(市)、乡 (镇)各级农机管理与服务机构已全部建立起来。1960年, 省建立了农机物资供应公司, 1961年,地(市)、县(市)农机物资供应部门普遍建立起来。到1995年, 全省共有1个省农机公司、14个地 (市)农机公司、78个县 (市) 农机公司, 839个乡 (镇)农机供应网点。集体和个体经营农业机械和配件的网点遍及全省城乡共有7万多户。1995年, 全省有农机修造厂97个, 乡 (镇)农机修理厂526个,在农业机械较多的村, 均设有农机维修点。到1995年农机科研部门也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力量。有省农业机械化工程研究院1个, 省农机鉴定试验站1个和省畜牧、水田、农副产品加工、农机修理、农机运用5个专业所。各县 (市) 均设有农具研究所。农机教育事业也普及全省。省有农业机械化学校3处, 地(市) 有农机技工校2处, 农机干部学校5处, 各县(市) 都有农机校。到1995年, 全省农机管理与服务部门, 已形成上下相通, 左右相联, 多层次, 多种经营的完善体系。全省农机战线有职工32.2万人。这支健全的机构和具有较好素质的队伍, 保证了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资金在国家试办时, 全部由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购买。集体经营时, 初期有支援人民公社投资, 以后有无息、低息贷款, 基本上还是依靠国家资金。1983年实行农户经营后, 调动了千家万户购买农机的积极性, 每年购买新机械的资金, 从1亿元增加到3亿元。1995年农机资产总值比户营前翻了一番, 全省达到50.5亿元, 其中农村38.71亿元。 ☚ (三)贯彻 (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须与农村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 ☛ 00007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