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推行科学养殖技术
1. 推广精养高产经验。1980年以后,浙江省水产局和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着手总结研究《池塘养鱼连片万亩千斤高产技术推广》课题,经国家水产总局批准。要求在1982—1984年完成推广计划。到1984年,菱湖地区高产片实养472. 8公顷,获得亩产648. 6公斤,比1981年的406.2公斤,增产242. 4公斤。在1982—1984年这3年中,累计增产商品成鱼达13 828吨,创产值2 697万元,净增税利1 647万元。该课题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1985年科技进步一等奖。1986年,全省推广面积达到9.41千公顷,平均亩产超400公斤以上。与此同时,在外荡、山塘、水库养鱼中,移植推广池塘精养高产经验。1988年,全省有32.25千公顷山塘运用这一经验获得亩产70.42公斤,比1980年平均亩产28公斤,增产1.5倍,其中最高亩产达250.5公斤。1987年,在部分水库中推广了这一经验,使全省78.5千公顷水库养殖获得亩产16.4公斤,比1981年增产1.25倍,为全国水库养鱼亩产最高水平。
2.改革放养方法。1985年杭州市江干区和余杭县蒋村乡,创造了以草、鲢鱼为主搭养罗非鱼的轮放轮捕养鱼法。以后,又按照鱼塘水的深度,增放上、中、底层密度,合理搭配大、中、小“三代”鱼苗种,用轮捕轮放方法不断调整鱼塘中的鱼载量。全年捕捞4—5次,补放2—4次,亩产达到1 000公斤。这个经验很快在全省得到推广。
3. 发展混养与多茬养。80年代以后,鱼饲料供应矛盾渐趋缓和,特别是大量种植青饲料,为发展混养与多茬养鱼,提高优质鱼放养比例创造了条件。湖州市菱湖地区首先实施优化养殖结构,以放养青、草鱼为主,混养鲢鳙鱼,使池塘养鱼亩产量提高到500—600公斤,还出现1 000公斤以上的高产典型,亩产值比原来传统养殖提高1倍以上。对虾也由单一养殖方式改为多品种混养、多茬养殖。1992年,全省7. 69千公顷对虾塘中,一年养两茬对虾的3. 89千公顷,增产对虾2 910吨;同年在对虾塘内混养蛏、蚶、青蟹等5. 33千公顷,这类产品产量1. 19万吨,产值6 727万元,占对虾塘总产值的22. 47%。
4. 实行增殖放流。1986年起,浙江对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对虾、石斑鱼、海蜇、黑鲷、毛蚶等品种进行了增殖放流。效果最显著的是中国对虾的增殖放流,回捕率达到10%。1986年,开始进行海蜇放流试验,1989年放流4 700万只,回捕率达到0. 88%。1991年,在舟山六横、象山港放流石斑鱼2 000尾(3厘米以上)和黑鲷3 432尾(8—22厘米),对资源增殖起了积极作用。
5. 引进和培育新品种。1956年,从大连移植海带养殖,1972年从山东引进对虾苗养殖,1973年温州灵昆从江苏引进蛤苗养殖,1979年从日本引进太平洋真牡蛎养殖,1988年从福建引进黑鲷在象山港养殖。与此同时,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温州水产研究所,分别培育出对虾、石斑鱼、黑鲷、海蜇、鲍鱼、扇贝等养殖新品种,改变了浙江省海水养殖品种结构,促进了海水养殖业的发展。
6. 实施“1、2、4”工程丰收计划。1990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从1990年开始的4年内,要在66. 7千公顷(100万亩)淡水水面中推广节粮、节能、节地的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累计增产鲜鱼20万吨,增加产值4亿元。简称为“1、2、4”工程丰收计划。省政府每年无偿拨款30万元,省水产局有偿拨款100万元,作为实施此工程的示范、培训、资料费。同时,省、市(地)、县各级组织水产科技人员分成池塘、外荡、山塘、水库等4个课题组,具体落实“1、2、4”工程丰收计划。经过4年努力,累计实施面积136. 35千公顷,累计增产淡水鱼21. 15万吨,增产值11.46亿元,增净收益7.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