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科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县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振通”战略,农村科技蓬勃发展。
“八五”期间,全县组织实施“星火计划”61项,新增产值11亿元,使一大批企业发展成为以科技为先导的支柱企业;全县累计有182家乡镇骨干企业被命名为北京市星火示范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了乡镇企业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能力,有19项产品获部优产品称号,47项产品获市优产品称号,28项产品被确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农业推广项目125项,增加收入7亿多元。
通县充分利用首都的科技优势,引进科技人才,为经济发展服务,累计引进各类科技人才245名。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八五”期间,培训达20万人次,4 693名农民获得了“绿色证书”。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118家,从业人员3 600人,技工贸总收入1.16亿元。全县共获得北京市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41项。县、乡、村三级科技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1994年,在全国县(市)科技实力百强评选中,通县名列第8位;1995年,荣获全国农村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 科技
改革开放后,大兴县积极贯彻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方针,出现了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互相促进的局面。1994年大兴县被评为全国科技实力强县。1995年全县中、高级科技人才总数达3 318人,平均每万人中有65人。农业系统在岗的中专以上科技人员718人,分布在县、乡两级科技服务组织中。“八五”期间引进农业科技项目156项,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近百项,累计增加产值3亿多元,1995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1%。
大兴县重视实施星火计划,推进技术进步,获北京市星火管理二等奖。从1986年国家实施星火计划到1995年共完成115项星火计划项目,并建立起西红门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计划工程总投资1.85亿元,实现产值7.74亿元,实现利税2.6亿元;有43项获市级以上星火奖,其中国家级三等奖1项,市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
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较快是大兴县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特征。民营科技企业起步于1987年,到1995年底注册企业已有402家,共有集体企业342家、占85%,国有民营15家、占3.7%,股份制企业15家、占3.7%,私营企业20家、占5%。技、工、贸总收入2.1亿元,有6家年创收入超过千万元,12家超过500万元。民营科技企业有三个主要特点:
❶科技人员比重大,从业的科技人员有3 682人,占43.6%。
❷科技档次高,20家企业的产品被市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涉及电子信息、激光、精细化工、新药物等10大类高新技术领域,达到国际90年代水平的13项,80年代水平的4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8项,国内先进水平的9项。被批准的国家级新产品5项,实施“863”计划项目2项,实施火炬计划项目7项。
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技、工、贸一体化经营,每年都研制开发几十项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1995年有43项,6项已投产,全部投产后可新增产值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