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二) 油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二) 油料

(二) 油料

油菜是浙江省的主要油料作物,其产量占全省食用植物油的80%以上。油菜品种现保存有399个,其中地方品种82个,引进品种317个,主要有九二13系、480、东胜14、长秆油白菜等。

☚ (一) 粮食   (三) 瓜果类 ☛

(二) 油料

(二) 油料

50年代初期,油料市场同粮食市场一样,在私商操纵之下,经过了一番价格波动的历程。1949年5月南京市每50公斤豆油批发价为0.87元(旧人民币,下同),1950年2月份狂涨到60元以上。
1950年开始,江苏各地国营贸易部门先后向市场大量供应食油,逐步取代了私商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促使市价向国家牌价靠拢。1953年,国家对食用植物油料、油脂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江苏省粮食厅、商业厅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和商业部的通知,调高油料购价和油脂销价,按全省平均价计算,油菜籽和花生仁的购价分别提高21.52%、3.52%;豆油、菜油和花生油的销价分别提高8.26%、6.12%、2.33%。
1957年4月,江苏省粮食厅、商业厅通知将油菜籽的购价提高37.30%,菜油销价提高10. 36%。1958年至1960年,大豆、花生仁的购价连续提高3次,升幅为21%和41.36%;豆油、花生油的销价也连续提高2次,升幅为19. 77%和23.31%。菜油销价在1969年又提高14. 15%。
1959年3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决定对人民公社油料超额交售的部分给予加价奖励: 超额5%以内,加价5%; 超额5%~10%,加价8%,超额10%以上,加价10%。
1961年,根据江苏省人民委员会下达的油料、油脂调价的规定,对大豆、油菜籽、花生仁的购价和豆油、菜油、花生油的销价进行了调整 (表9-4-6)。

表9-4-6 大豆等购价和豆油等销价调整情况

单位: 元/50公斤

项 目全省平均价其 中
价格比1960年
价格±%
南 京无 锡扬 州淮阴


大 豆
油菜籽
花生仁
12.98
23.02
30.00
22.45
26.34
11.11
13.00
23.00
13.00
23.00
13.30
23.00
12.90
23.00
全 省 一 价


豆 油
菜 油
花生油
76.03
71.99
75.20
16.95
16.06
11.94
79.00
74.00
78.00
79.00
74.00
78.00
78.00
74.00
77.00
76.00
72.00
75.00

1964年5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提高了豆油、花生油的销价,豆油、菜油、花生油分别提高7.81%、6.5%、6.64%。
1964年以后,江苏开始对油料实行超购加价政策。1971年6月,对油料销价实行全省一价。每50公斤大豆、油菜籽和花生仁的购价分别为15.50元、28.00元和 38.00元,分别比原价提高 6.02%、21.63%、26.67%。同时,比照粮食超购加价的办法,统一实行加价30%的规定。油料购价提高后,油脂销价未动,形成购销价格倒挂 (表9-4-7)。
1979年5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家物价总局和商业部调整粮食统购价格的通知,将大豆、油菜籽和花生仁的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23元、36元和48元,豆油、菜油和花生油的购价也相应提高到每50公斤116元、105元和115元,购销价格倒挂的现象进一步扩大。这一年超购加价的幅度由30%提到50%。
1980年,油料集市贸易开始恢复。这 一年大豆、豆油、菜油集市贸易的旺季平均价每50公斤为53. 18元、203. 13元和170. 30元,分别比国家超购价高出54.14%、16.74%和7. 13%。大豆的国家议购价每50公斤平均为44. 40元,比超购价高28. 30%。

表9-4-7 油料购销价格倒挂情况

单位: 元/50公斤

项 目全 省
平均价
其 中
南 京无 锡扬 州淮 阴

统购价
统销价
进销差%
90.00
81.97
-8.92
90.00
84.00
-6.67
90.00
84.00
-6.67
90.00
83.00
-7.78
90.00
82.00
-8.89

统购价
统销价
进销差%
83.00
76.99
-7.24
83.00
79.00
-4.82
83.00
79.00
-4.82
83.00
79.00
-4.82
83.00
77.00
-7.23


统购价
统销价
进销差%
90.00
80.00
-11.11
90.00
83.00
-7.78
90.00
83.00
-7.78
90.00
82.00
-8.89
90.00
81.00
-10.00

1983年,油料开始实行比例价收购,对油菜籽、花生仁按 “倒四六”(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价) 比例收购,每50公斤比例价油菜籽为46.80元、花生仁为62.40元。菜油和花生油也按比例价收购,每50公斤分别为138元和150元。
1987—1989年,油菜籽、菜油、花生仁、花生油的比例收购价均有提高,与1985年相比:四品种的购价分别提高14.96%、14.78%、23.08%和22.6%。
油脂的销售价格,自1964年以来一直未动,购销价格倒挂的情况比较严重,1989年豆油、菜油、花生油购销价格倒挂的情况如表9-4-8。

表9-4-8 1989年油料购销价格倒挂情况

单位: 元/50公斤

项 目全 省
平均价
其 中
南 京无 锡扬 州淮 阴

比例收购价
定量销售价
进销差%
165.00
81.97
-50.32
165.00
84.00
-49.09
165.00
84.00
-49.09
165.00
83.00
-49.70
165.00
82.00
-50.30

比例收购价
定量销售价
进销差%
158.40
76.89
- 51.40
158.40
79.00
-50. 13
158.40
79.00
50. 13
158.40
79.00
-50.13
158.40
77.00
-51.39


比例收购价
定量销售价
进销差%
183.90
80.00
-56.50
183.90
83.00
-54.87
183.90
83.00
-54.87
183.90
82.00
-55.26
183.90
81.00
-55.95

80年代中期油料集市价格跌入低谷,1987年开始逐步回升,1989年油料市价又大幅度上升。大豆的旺季平均价每50公斤达到81.16元,比定购价高出1.03倍。豆油、菜油的旺季平均价每50公斤达到285.5元和268.3元,分别比比例价高出73%和69.38%。国家议购价在比例价与集市价之间作价,议销价按议购价加购零差率12%制定。
进入90年,油料价格又出现下跌趋势,为保护农民利益,江苏省政府每年规定收购保护价。1994年、1995年每50公斤的油菜籽保护价为120元,从推行情况看不太理想。食用油销售也同幅下调,并且集市价格低于国营牌价。
☚ (一) 粮食   (三) 棉花 ☛
00030442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1 22: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