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灌溉,排灌兼筹,治理水土1953—1957年
这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水利建设高潮期。广东水利建设的速度、规模都超过以往时期,重点是兴建大批综合利用水库和扩大灌溉面积,治理水土。
广东土地改革完成后,农业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兴修水利,解决灌溉和排涝问题相对突出。1953年9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珠江水利工程总局与省农林厅水利局合并成立了广东省水利厅,统 一领导和规划全省的水利建设,各地(市)县相应成立水利机构,并从省抽调407名水利技术干部下放到地(市)县工作,健全了全省水利规划和组织建设的管理体系。全省水利工作重点由防洪复堤为主转向灌溉排涝为主; 从平原发展到丘陵地区及山区; 大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开展机电排灌和水土保持等工作。1953—1957年,全省兴建了安揭、北关、东凤三大引韩工程,及花县三坑、兴宁合水、清远迎咀、惠阳花树下、揭阳新西河水库和海丰东关联安围等一大批蓄水、引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时全面开展河流治理规划,工程勘测设计、水文、科研等工作。这时期农田水利建设有较大发展,全省增加农田灌溉面积57. 67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62. 4万公顷,增加排涝面积13. 13万公顷,使全省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60万公顷,为农业增产奠定了基础。
在1957年以前这段时间里,广东水利建设由于注重调查研究,重视科学技术,抓紧做好水文、勘测、规划、设计等基本工作,认真对待工程选点与工程质量,在组织施工上承袭战争年代动员和组织民工的办法。因此建设速度快,工程质量好,修一处,成一处。不足的是对水库移民的安置处理过分简单,给后来的水利建设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