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牧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发展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中, 青海地方社会治安状况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 每隔若干年就会出现一次较大的波动, 呈不均衡发展态势。 从1949—1998年, 全省共立刑事案件202 655件, 年平均立案4 136件。 50年内刑事发案出现了四个高峰期。
第一次高峰期出现在1950—1953年。 期间的刑事案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作案成员大多系残余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分子。 据不完全统计, 青海刚解放的头6个月, 发生各种抢劫案件209起, 占全部案件的25%。 在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 属于反革命分子、敌对分子、 流氓等占60%以上。 从1950—1953年, 按照全国的部署, 在全省开展了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彻底清除了五个方面的敌人, 破获了近百起反革命案件和1 524起刑事案件, 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使刑事案件发案从1952年的1 788起下降到1956年的755起。 由于实行了凌厉的政治攻势, 从而彻底粉碎了反动势力妄图复辟的罪恶阴谋, 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 巩固了政权, 为恢复和发展经济、 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高峰期出现在经济严重困难的1960—1962年。 由于1958年的 “大跃进”、 1959年的 “反右倾”,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 使我国经济陷入困境。 这一背景加上青海本身经济基础脆弱, 导致人民生活水平骤然下降, 农牧区 “因饥而盗”、 “因饥而抢” 的事件接连发生, 年立案也首次突破了4 000起大关, 1960—1962年共立案13 375起, 年均达4 558起。 发案率由50年代初期占全省总人口的3/万上升到1961年的22.4/万。 1963年以后,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经过专门机关的积极努力, 社会秩序又日趋好转, 到1964年, 全年发案数又下降到全省总人口数的7.1/万。
第三次高峰期是 “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 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1982年4年共发案26 237起, 年平均立案6 559.25起, 占全省总人口的17.3/万。 10年“内乱”遗留下来的多种社会问题在社会治安这个“晴雨表”上充分显露出来, 其中以流氓、 伤害案件最为突出, 犯罪主体成为青少年。
第四次高峰期是1989—1991年。 这一高峰期具有更为复杂的社会因素。 首先是受国际形势急剧变化的大气候影响, 政治思想领域出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境外敌对势力也始终没有放松从各方面进行渗透、分裂、 颠覆活动。 社会治安形势呈现一种多样化、 复杂化、严峻化的局面。 其表现特征主要有:
❶刑事案件总数大幅度上升。 3年平均年立案10 071起, 超过了年立案万起大关。其中贩毒、伤害等案件迅猛上升。 1991年, 贩毒、 伤害案件分别比1988年上升6倍和12.4%。
❷侵财型案件增多。 1991年立案8 783起, 占当年立案总数的62.7%。
❸农牧民犯罪幅度明显提高。 1991年查获农牧民身份作案人员2 769名, 占全部作案成员的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