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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三)蓬勃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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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蓬勃发展时期

(三)蓬勃发展时期1977年以来

粉碎“四人帮”以后,国民经济建设事业开始走上正轨。1977年4月,省委为加强乡镇(社队)企业的领导,促进社队企业发展,批准组建了四川省社队企业局。其时,四川省农村社队企业已有了新的发展,全省78%的公社、61%的大队兴办了企业,1977年的产值达到10.17亿元,较上年增长81.6%。1978年9月,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同志率领市、地、州和部分县的党委书记以及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共300多人,到江苏省、上海市学习考察。学到了沿海地区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发展社队企业的经验。接着,参照无锡县、苏州地区的作法,省委于同年10月作出《加速发展社队企业的决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重要性,还远没有被我们所认识,要切实改变对社队企业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另眼相看的态度。要像对待全民所有制企业那样对待社队企业,像抓好农业那样抓好社队企业,满腔热忱地办好这一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确定由省革委主任、省委书记鲁大东同志兼任省乡镇企业局局长。各市、地、州、县也都有一位书记兼任社队企业局局长。省级有关部门成立社队企业处。制定了切实有力的措施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并提出“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发挥优势,多快好省”的指导方针。要求搞好城乡协作,厂社挂钩,城市工业要结合工业改组、“三线”配套,采取产品“脱壳”、“母鸡下蛋”、零部件扩散、工艺协作、组织会战等形式,积极支持社队企业发展。规定今后凡是公社能办的企业,县不要办;凡是县能办的企业,省、地不要办;凡是集体能办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不要办。凡是过去刮共产风、搞平调上收的社队企业,一律退回。农副产品原则上由社队就地加工。县城以下的粮、棉、油加工工业,有计划地放给社队经营。跨公社的企业可联办或由县社队企业局代管。这些重大决策,为促进四川乡镇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78年,全省乡镇企业产值达到21.3亿元,较上年猛增1.1倍。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的汹涌大潮从农村大地上迅速推开。四川乡镇企业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获得了蓬勃生机,走上中兴之路。其间虽仍有起伏波折,但迅猛发展的大趋势最终确立,以摧枯拉朽之势一往直前。这一发展时期,从粉碎“四人帮”起,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 快速起步阶段(1977—1980年)。在组建社队企业局后不久,中共四川省委于1977年11月召开了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在思想认识上突破单一经济的束缚,提出四川要走多种经营促进支农工业,以支农工业来支援农业这条路,要砸烂把多种经营说成是“金钱挂帅”的精神枷锁,破除形而上学。
1978年6月,中共四川省委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指示》,指出:必须大力发展集体副业,并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使农民兴办乡镇企业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在省地两级和大部分县组建社队企业局之后,各级党政加强了对乡镇企业的领导,乡镇企业由自发状态变为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各行各业在政策、资金、物资上大力支持乡镇企业,良好经济环境开始形成。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其后,为使农业有个较快发展,实行了休养生息的方针,从各方面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在抓农业发展上开展了农业现代化试点,先让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和社队更快地发展起来。
1979年3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转了《关于减轻社队企业税收负担的报告》,从13个方面对减轻社队小铁矿、小煤窑、小电站、小水泥厂和民族自治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社队企业税收负担作出详细规定。6月,中共四川省委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发展社队企业问题,认为农副工综合发展,大办社队企业,是高速度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公社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是走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必须考虑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乡镇企业的发展方针、经营范围、所有制、税收、价格、计划指导、分配制度、管理机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若干规定。这是国家对乡镇企业的第一个全面性政策规章,正式确定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发展依据和规范。11月,省委印发《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使生产队逐步富裕起来的意见》,提出今后兴办社队企业,提倡生产队联办的形式,集资入股,利润分成。鼓励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12月,省委、省革委召开社队企业工作会议,要求今后几年内,社队企业产值以平均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争取在1985年全省社队企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后来实际达到144.2亿元)。在此期间,省委还提出,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这一基本原理,继续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落实政策,活跃农村经济。逐步取消对农民“小自由”的禁令,鼓励社员工余从事副业,允许有专长的“五匠”人员外出揽活。乡镇企业发展中,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局面由此形成。1979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25.25亿元,增长18.54%。
1980年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乡协作、厂社挂钩,加速发展社队企业的办法》,要求工厂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帮助社队发展企业。9月,全国社队企业产品展销会在川举行,有力地推动了四川乡镇企业的开发建设。
1978—1980年,全省财政部门扶持乡镇企业无偿投资1.65亿元。计划、物资部门也分别调拨了一大批钢材、木材等物资支持乡镇企业建设。银行、信用社向乡镇企业发放贷款6.2亿元。经过持续不断的思想大发动和 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加上农民群众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高涨的积极性,迎来了全省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一个春天。198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30.2亿元,比1976年增长4.4倍,年均递增52.39%。实现利润3.1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为5 890万元。增长速度之快,经济效益之好都是前所未有的。
2. 三年徘徊阶段(1981—1983年)。乡镇企业作为四川农村经济的重要一翼,实际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进入产业化发展的,这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一个伟大的创造。这一新生事物,不仅其成长发展的迅猛势头为许多同志始料不及,而且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要同旧的传统观念、经济管理体制、流通方式、发展模式产生矛盾和摩擦,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就会遇到来自各方的人为阻力,受到责难和非议。从1980年下半年起,国家再次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方针,压缩过大的基本建设规模,整顿企业,以提高效益。针对全国部分地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在经济发展中要防止“以小挤大”、“以土挤洋”、“以落后挤先进”和“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资金、争市场”的问题。
这时的乡镇企业,已开始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经过几年的大发展之后,进行必要的调整、整顿,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使之更快更好地发展,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一些同志不从实际出发,过重地看待四川乡镇企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照搬照套“三挤”、“三争”的说法,限制甚至否定乡镇企业的发展,出现了“社队企业办多了、办糟了”,“影响了国家对农副产品的收购”,“搞乱了市场,冲击了计划”等非议和责难。有的部门采取行政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对盈利项目不让乡镇企业兴办,对农副产品不让农村就地加工,限制农村建筑施工队伍外出或进城作业,不准社队商业出县出省销售经营,并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上加以刁难等。同时,各方面扶持乡镇企业的资金基本上被砍光,分配物资大幅度减少,已下放公社管理的二轻集体企业也大部分收回。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全省只有少数地方顶住了风浪,保持了稳定,多数地方的乡镇企业严重受挫,出现徘徊甚至倒退。因此,1981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增长幅度锐减至8.60%,为社队企业局成立以来的最低年份。1982—1983年虽然限制措施有所松动和缓解,但银行贷款利率提高,税收增加,加以打击经济犯罪的某些政策界限不清,部分干部思想波动,到1983年底全省乡镇企业按可比口径计算的3年年均增长率为16.1%,大大低于前一发展阶段。总的看,这3年乡镇企业的发展步履格外艰难,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
3. 波动发展阶段(1984—1991年)。1984年1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无农不稳,无商不活,无工不富”的正确观点,使遭受压制的乡镇企业出现了新的转机。这期间,胡耀邦同志视察四川、贵州,提出要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发展专业户、小城镇,促进农民富裕。2月,中共四川省委提出“富民”、“升位”的奋斗目标。同年4月,党中央发出4号文件,批转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对“社队企业”的称谓统一改为“乡镇企业”。指出,乡镇企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国家财政收入新的重要来源,目前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营企业的重要补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并提出了若干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这一重要文件,高度评价了乡镇企业的地位作用,明确了发展方向,澄清了模糊认识,纠正了不适当的限制措施,揭开了乡镇企业发展新的一页。根据中央精神,省委先后以21号和31号文转发省农牧厅《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要求全省各地“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放开手脚,阔步前进,进一步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8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号召各地把放手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全省治穷致富、振兴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和再次发动,使乡镇企业发展形势迅速好转。当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包括队(组)办、联户办、户办企业在内,跃升至88.77亿元,比上年增长75%,按同口径计的乡村两级企业产值达71.55亿元,增长41.12%。
1985年,中共四川省委强调“把乡镇企业推进到一个新水平”,把“放宽搞活乡镇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加快发展城乡集体工业的补充规定》,提出“发展城乡集体工业,投入少,产出多,速度快,效益高,是加快四川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不能简单地以‘重复建设’为理由不准办。要真正放开,让各行各业都来办集体工业,力争我省集体工业的发展在一两年内有个大的突破”,“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省城乡集体工业产值达到几百万元的村、几千万元的乡(镇)、几亿元的县更多地涌现出来”。在国家加强宏观控制,紧缩银根时,省里又及时提出“紧中求活,少中求好,通力合作,渡过难关”的方针,要求各地注意吸取以往的教训,困难时不“熄火”,发展中不“闪火”。对在建项目进行分类排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竣工投产,避免造成损失。这一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44.2亿元,增长62.4%。
1986年,国家宏观控制仍然较紧。相当一批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受到影响,电力供应紧张使许多企业开工不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原料涨价,市场购销不畅,出现产品积压。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又出现了抓乡镇企业缩手缩脚的畏难情绪。在这种情况下,省委在农村工作部署中提出,“要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坚决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要在好中求快,协调发展,提高效益上做文章”。在乡镇企业已有相当基础的地方,大力抓好技术革新、改造、挖潜,改善经营,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在资源、物资、资金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新建投资少、见效快、有后劲的企业;在乡镇企业起步迟,行业、项目和地域分布还很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地方,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整顿改造;在老、少、边、山、穷地区,量力而行地积极发展。对有条件的军工厂、国营大厂,鼓励与乡镇企业挂钩,把多余的物资、设备和闲置的人才用来支援乡镇企业,并加强技术指导和帮助培训人才。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进行股分制试点,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立足于自力更生,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发展资金;银行对乡镇企业搞技改,发展开矿、建材、农副产品加工所需资金以及对流动资金的控制,适当放宽。注意抓好户办、联办企业,并把它作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重点。这样,各地进一步解除了思想顾虑,认真抓发展,完善承包合同,广泛开展企业“上档升级”活动,大搞横向经济联系,缓解了资金不足的困难,从而救活了一批停建和停产企业。各级主管部门还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有功供销人员,打开了产品销路,拓展了市场。这年底,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99.1亿元,比上年增长38.1%;净增产值54.9亿元,占全省社会总产值净增数的61%,其中乡镇工业净增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净增数的55.3%。
1987年,省委提出抓巩固提高,提倡招标承包,搞好股份制、租赁制企业的试点,要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军工单位和党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科技、管理人员,采取辞职、停薪留职或兼职等方式,到农村领办、承包乡镇企业和为之提供服务。这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260.67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和全省社会总产值的48.1%、19.5%,增长30.9%。全省出现第一个乡镇企业产值过10亿元的县级单位(成都市金牛区)。
1988年,中共四川省委强调“要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保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好势头”。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管理,注意提高效益。并针对四川乡镇企业起步晚、发展较慢的实际情况,强调各级领导要增强紧迫感,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的方针,力争乡镇企业再上一个新台阶。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这一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344.9亿元,增长32.31%。涌现出了产值过10亿元的广汉市、成都市金牛区、新都、双流、巴县“五朵金花”。
1989年,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治理、整顿”,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紧缩信贷,紧缩财政,控制货币投放,调整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关系,为经济“过热”降温,遏制通货膨胀。在过“紧日子”的大气候下,省委、省政府要求对乡镇企业要坚定信心,踏实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外延扩大再生产转变为内涵扩大再生产;由重发展速度转变为重提高经济效益;由向外向上筹措资金转变为向内向下筹措资金。并根据宏观要求和市场需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从调整、管理中求效益,从效益中求生存、求发展。这年,一度销声匿迹的对乡镇企业的非议又有所抬头,出现了把富民与富县对立起来,认为抓农业不如抓工业,抓集体不如抓国营,发展乡镇企业只是权宜之计等错误认识。又由于国家大幅度减少了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全省关停并转了4 780多家条件较差的乡村工业企业,加之半停产企业比例较大,市场疲软,产成品积压较多,为数不少的外出劳务人员陆续返乡,以及政治风波和动乱的影响,致使当年乡镇企业总产值的增长率仅为16.8%,回落15.5个百分点,发展速度明显放慢。
1990年,在治理、整顿的条件下,省委、省政府对乡镇企业提出了“积极扶持,大力发展,逐步提高企业素质”的指导方针,结合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又发出了《关于稳定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信贷支持、推进技术进步、完善经营承包制、企业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加强横向经济联合、改进行业管理、扩大经营范围和支援农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了重申和补充完善。并以企业升级为中心,广泛开展了“企业管理年”活动,继续调整企业结构,又停、转了一批企业。经过努力,在重重困难中虽然有所前进,但乡镇企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还是较上年下滑了3个百分点,增长率为13.9%。
1991年,“八五”计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实施。省委、省政府重申,过去制定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凡没有更改的,一律继续执行;省上安排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积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隆重召开了全省乡镇企业经济交流暨表彰大会,把省乡镇企业局恢复为省政府直属的一级局。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上,对平坝、丘陵、山区、民族地区,精心地实行分类指导;按“扶优限劣”原则,农行、信用社发放乡镇企业贷款较上年增长22%。这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62.52亿元,增长率回升到23%,开始走出了困境和低谷。
4. 加速发展阶段(1992年以来)。1992年,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巡视南方的重要谈话,全省上下进一步形成了思改革、求发展,力争经济上新台阶的大好局面。中共四川省委及时发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使全省乡镇企业上新台阶的通知》。强调乡镇企业是县级经济的主体,是县的工作重点,必须把发展乡镇企业放在县级经济的重要位置上。全省迅速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好形势。这一年,乡村两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23亿元,为上年的2.87倍,是有史以来投入最多的一年;乡镇企业总产值突破一千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61%,提前3年完成了“八五”计划。1993年,继续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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