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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
上海市17个市辖区之一。
①1956年撤销(老)静安区,西部并入长宁区,东部并入新成区。②1960年撤销新成区与江宁区,将原江宁区的全部与新成区的部分地区合并设立新的静安区。
参见93页“长宁区”、691页“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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