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规模进行综合开发阶段1979—1995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随着农村改革的步步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 全省农业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82年, 在中共十二大精神指导下, 为开创江西农业新局面, 省委、政府在总结前10年农业开发经验的基础上, 提出了 “画好山水画, 写好田园诗” 的口号。1983年, 省委作出 《关于贯彻执行以大力支持个体种植为主、集体专业承包发展种植为辅的方针,积极发展柑橘生产的决定》, 号召全省农民向荒山、荒地进军。1984年9月, 省政府又作出了 《关于切实保护和支持农村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的规定》, 对承包荒山、荒地进行开发利用的专业户, 在承包年限、物资供应以及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从此, 全省各地掀起了以发展多种经营为目标、柑橘上山为重点的山水资源开发热潮。到1985年, 全省柑橘面积由1978年的1.2万公顷扩大到3.53万公顷, 柑橘产量达6.9万吨, 比1978年增长3.9倍。同年, 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作出 “伸长农业两条短腿 (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的决定, 要求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 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努力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不断推动江西农业综合开发向深度和广度拓展。1986年, 江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3 000万美元和省配套资金, 在进贤、贵溪、东乡、金溪、崇仁、临川6县和省畜牧良种场、红星垦殖场2场进行红壤开发。1987年, 省政府颁发了 《关于外地来省开发农业资源的优惠办法》, 规定凡外地来省搞农业资源开发的: 一是提供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自收益年度起,5年免征农业税, 第6年到第10年减半征收农业税,从事牧业生产的长期免征农业税。
通过上述举措, 江西的农业开发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❶农业资源利用率稳步提高。从1978—1986年, 8年间累计垦荒造田面积1.64万公顷, 新增茶桑果园面积3.79万公顷, 荒山造林面积119.13万公顷, 扩大养殖水面10.91万公顷, 改造中低产田17.72万公顷、低产果园1.11万公顷, 低产茶园0.64万公顷, 低产桑园257.34万公顷, 低产鱼塘0.69万公顷;
❷农产品增值加工能力显著增强, 乡镇企业 “短腿” 伸长。1988年, 全省乡镇企业达67.5万个, 比1984年增长166%; 从业人员229.4万人, 增长77%; 乡镇企业总产值97.3亿元, 增长263%, 占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 由1984年的21.3%提高到34.9%, 实现利润8.98亿元, 增长257%;
❸农村产业结构逐步优化。1988年, 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为10.4%, 比1978年上升了2.9个百分点; 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按现行价计算, 下同), 由1978年的70.9%下降到1988年的47.5%, 林牧副渔业比重由29.1%上升到52.5%;农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 由1978年的71.8%下降到1988年的62.4%, 农村工商建运服等非农业产值的比重由28.2%上升到37.6%。1988年, 全省农业商品产值达104亿元, 比1978年增长4.9倍, 农业商品率达59.8%, 比1978年的35.7%增加24.1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来, 尽管江西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但从整体上看, 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较低, 与其所拥有的自然条件相比, 还很不相称,丰富的农业资源优势远未转化成经济优势。为了加快江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全面振兴江西农业和农村经济, 1988年, 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深化对省情国情认识的基础上, 审时度势, 科学决策, 决定 “把江西的经济大厦建立在现代农业的基础上”, 作出 “用5~7年时间打一场农业开发总体战” 的战略部署。省长吴官正在全省专员、市长、县长会议上作了 《打一场农业开发总体战》 的动员报告。接着, 省里又制定了 《江西省农业开发总体战实施意见》 和 《江西省农业开发总体战要点》,从而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农业综合开发的新高潮。这场农业开发总体战, 从1988年开始, 以一个年度为一个战役, 到1995年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