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四轮驱动”的发展方针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1984年决定把联户(合作)、户(个体)办企业纳入乡镇企业范围之后,农民办家庭企业和联户办企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根据这一情况,中共自治区委和人民政府提出,发展乡镇企业应坚持乡办、村办、联户办、户办“四个轮子”一起转。各地在发展乡镇企业中,采取了许多措施支持联户和户办企业的发展。1988年全自治区这两种形式的企业总收入46.56亿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59.62%,1992年总收入增加到213.24亿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70.61%。实践证明,实行“多轮驱动”,是适合广西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