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定义
货币定义的研究有两种方法,即规范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规范研究法在特定范围内从寻找事物的特征入手,界定货币的基本内容。西方经济学认定,货币的特征是货币所具有的职能,凡是具有货币职能的事物都应定义为货币。西方经济学家大都认为货币有四大职能,其中价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是抽象的,交易媒介和价值贮藏手段是具体的;从具体的货币而言,凡是能够充当交易媒介和价值贮藏手段的事物都是货币。履行这样的职能的货币是多少,一些经济学家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也就是运用统计资料进行具体分析,设法求出与概念上的货币相符合的实物载体。这种研究方法从确立概念入手,然后用载体加以证实。概念是规范的产物,回答“货币是什么”;实证是寻求“什么是货币”。先确立“货币是什么”,后寻求“什么是货币”,因而实证研究只不过是规范研究的继续和具体化。但,实证研究的意义不仅如此,经济学家们,往往出于探讨、制定、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进行实证研究。这种研究是根据经验数据找出与选定的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便寻求适量标准。当代,在这一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经济学家是弗里德曼,他通过对近百年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认为:货币总量与名义国民生产总值有较高的相关关系,具有货币政策意义的货币总量层次应是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