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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并列 生,让人活。
杀,使人死。予,给予。夺,剥夺。
统治者掌握著生死大权,或对人民的生命财产的任意处置。
语本《周礼·春官·内史》:“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日予,八曰夺。”《荀子·王制》:“贵贱生杀予夺一也。”△贬义。用于形容掌权柄的人,常与权力、权利一类词配搭。
→草菅人命 杀生与夺 杀生之柄。也作“生杀与夺”、“生杀之权”、“生死予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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