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经济阶段1949—1980年
这一阶段,江西的农副产品出口,除自1963年起对港澳地区直接出口鲜活货品和从1978年起将以往调拨湖南出口的烟花鞭炮改为自营出口外,主要是组织收购出口货源,调拨给武汉、上海、天津和广州等口岸外贸公司出口。1958年以前,江西的出口货源主要是传统产品。1958年后,则采取换购和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等措施,发展出口商品。全省出口农副产品收购总数,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在每一时期虽然有所起伏,但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发展。1954年,全省出口农副产品收购为896万元,占全省全年出口商品收购总数的15.45%。以后逐年上升,到1978年,全省出口农副产品收购额达到14 904万元,占全省当年出口收购总额的43.38%。在进口方面,1958年以前,江西需要进口的物资,由省外贸局向武汉外贸局和外贸部申请办理。1958年以后,主要委托上海、天津等口岸外贸公司进口。进口的商品主要有化肥、农药和农机等农用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