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金融市场分类
国际金融市场是相对于只有本国居民参与的国内金融市场而言的。国际金融市场在国际范围内进行资金融通、证券买卖及相关的国际金融业务活动,其参加者可以是经营国际间货币和金融业务的一切金融机构。虽然可以根据各种不同的标准对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分类,但是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类型,主要依据融资期限长短和经营业务种类两种标准进行划分。
按照融资期限的长短划分,可分为融资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国际货币市场和融资期在一年以上的国际资本市场。当然还可以再细分。如国际货币市场可再分为短期信贷市场、票据市场、贴现市场和银行间同业市场,国际资本市场可再分为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
按照经营的主要业务划分,可分为国际信贷市场、国际外汇市场、国际证券市场、国际期货市场、国际黄金市场和国际租赁市场等。
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国际间的资金融通活动后开始逐步形成的。传统意义上的国际金融市场,一般都是以强大的工业基础、对外贸易和资金实力为后盾,依靠优良的金融服务和较完善的银行制度发展而成的。如早期英国的伦敦、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的纽约、瑞士的苏黎世、法国的巴黎和德国的法兰克福,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东京等,都是由地方性金融市场发展成全国性金融市场、再发展成国际金融市场的。这些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一般都受所在国的法律和金融惯例的制约,通常也都只经营所在国货币的信贷业务。
但是,在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出于维护美元——黄金本位的需要,美国政府针对美元的大量外流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为逃避这些限制,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甚至某些国家的政府纷纷将其持有的美元资金转移到以伦敦为中心的境外美元市场。于是,产生了不受市场所在国金融条例制约的“欧洲美元市场”。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美元以外的其他主要货币如德国马克、英镑、法国法郎、瑞士法郎和日元等,也纷纷相继越过本国的货币金融管辖,在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进行交易,于是“欧洲美元市场”演变成了由多种境外货币组成的“欧洲货币市场”(European cur-reuey market)。就其摆脱有关国家的金融管制而言,这类市场被称为“离岸金融市场”,其发展已经普及于全球。
国际金融市场的产生,出现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经地方→全国→国际三段顺序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传统型国际金融市场;另一种就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蓬勃兴起的以离岸金融为主要特征的一些区域性国际金融市场。这些新兴金融市场的所在地区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较快,当地政府能够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利用有利时机和地理位置,依靠特殊的优惠政策和完善的金融服务,使这些市场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