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营、供销合作商业的创建
解放战争时期,具有国营与供销合作商业性质的华北贸易公司在华北解放区成立。华北贸易公司成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北平解放筹集粮食。1948年下半年开始,华北贸易公司从华北解放区筹集粮食,通过平汉线、平绥线等铁路向北平附近集中。其中集存涿县待运的就有1227.5万公斤,有力地支援了北平解放。另外,解放前夕,解放区已有了宛平合作社、良乡合作社等。解放区的商业是国营、供销合作商业的雏型。
解放军进入北平城后,立即接收和没收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控制的商业,接收和改造帝国主义、国民党政权控制的合作社组织,使之成为国营商业和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社商业。北平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接管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粮食机构,即北平市平崇粮食购运处和北平市民食调配委员会及所属的永定门、广安门、西直门、东门仓、宣武门等5个粮食仓库。经过清仓查库,清点出存粮1 285万公斤。这些粮食全部拨交国营粮食部门,作为供应市民之用。1949年2月7日,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叶剑英签发命令,委派王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代表,率员前往国民党政府所办的全国合作社物品供销处北平办事处和北平市合作社,办理接管事宜。上述两单位被接收以后,随即将财产、物资逐一登记造册,并利用旧址作为办公地点,筹建北平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新型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