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修订农业标准
制定农业标准,是推行农业标准化活动的起点,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从1980年起,江西建立了一系列农业标准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加快了农业标准的制定速度,标准的水平亦有了提高。至1995年底,全省批准发布的农业标准218个,含种植业标准79个,林业制定和修定标准45个,畜牧业标准33个,渔业标准5个,农副产品分级标准48个,农机及生产资料标准8个,另外,受理农业企业和乡镇企业及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数1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