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作业组、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探索试验
1979年1月,中共甘肃省委遵照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文件精神,制定出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十个问题的试行规定》,突出强调三点:
❶减轻粮食征购任务,让农民休养生息;
❷普遍推行划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
❸口粮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并明确指出,推行划组作业、联产计酬的责任制,主要是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上“一窝蜂”,分配上“吃大锅饭”的问题。但当时有些干部对推行责任制还存在不少疑虑,主要是怕出现四级核算,破坏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就在这个时候,宕昌县哈达铺公社勇敢地走在全省推行责任制的前列,他们发动群众认真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集中讨论:哈达铺自然条件并不坏,为什么揣着“金饭碗”要饭吃?为什么社员群众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为什么社员自留地里能“旱涝保收”,集体地里就办不到?结论是两条:
❶生产没有责任制;
❷分配上为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经过反复研究,公社党委于1979年1月3日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8条具体规定》,提出洋芋和经济作物可以实行责任田,实行“以劳定地,以地定产,以产定工,超产奖励”。当时的省委第一书记宋平对这件事非常重视,他亲自到哈达铺调查研究,并指示各地、县一把手都要亲自搞试点,总结经验,指导全面。接着,省委又于这年3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统一了认识。针对当时一些人怀疑和抵制包产到户的偏见,明确指出“实行责任制是生产管理制度的改革,决不是倒退”,推动了作业组的普及与发展。但当时就全省来说,真正搞了作业组的还为数不多,主要是干部思想不够解放,放不开手脚。
为了进一步解除各级干部特别是省、地、县三级干部思想上的疑虑,省委于1979年8月,举办了两期由地、县委书记和省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真理标准学习班,宋平和省委其他领导同志同大家一起,认真总结甘肃30年来农业生产上的经验教训。使大家从实践中认识到,甘肃农业上不去,主要是政策上搞了“大、公、平”等“左”的一套;在指导农业生产上,不顾甘肃自然特点,片面地抓粮,忽视多种经营,违背了因地制宜的原则。经过学习,大家开始冲破条条框框,从实际出发,探索甘肃农业发展的路子。接着,省、地、县、社又普遍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在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得以顺利推开。省委抓住有利时机,于1979年10月17日,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支持联产承包和包产到户的《关于当前农村工作的几点意见》。《意见》指出:“凡是有利于发展集体生产和巩固集体经济、得到干部群众拥护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和经营管理办法,都应当肯定下来”。“在坚持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可以联系产量包工到组,超产奖励;某些农、牧、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单庄独户,可以实行责任到人和包山户等形式”。在甘肃干旱多灾的陇中、陇南山区一些县、社、队,坚决拥护省委这一决定,认为省委的《意见》是一个“顺民意、得民心”的政策,以敢为人先的精神,较早地推行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生产责任制,走在了农业改革的前列。
总之,1979年,随着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真理标准的深入讨论,广大干部的思想“启动了闸门”,“疏通了渠道”,冲破了唯书、唯上的禁区,思想空前活跃,出现了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新风尚,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作了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