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等国的旧本位货币。[法] franc。1878年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乱甫定,即修洼伯亥戏馆,费至五千万法郎。”1933年浦江清《清华园日记》(上):“陆夫妇、王静如邀往北京饭店饭,四菜不佳,连小费十八法郎。”◇方、法蓝、法兰、夫郎、夫朗、佛、佛朗、佛郎、佛狼、佛浪、勿郎、佛郎克、法郎克、福兰格,这些词均为法语或英语franc的音译。
法郎
法国的本位货币单位,辅币单位是分,1法郎=100分,纸币面额为10、50、100、500法郎,银币面额为5 ,10,50法郎,铸币面额为0.5,1,5,10法郎和1,5,10,20分。1960年1月1日起,法国发行新法郎,含金量为0.18克,三年后又恢复法郎旧称。1974年7月1日起,法郎成为特别提款权的定值货币之一,一特别提款权含0.74法郎,权数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