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合作化时期的信用合作
1952—1953年,新疆试办了第一批农村信用合作社,焉耆、阿克苏、喀什、和田及乌鲁木齐县等地共建立信用社10个,信用互助组9个。信用社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❶在农村乡或行政村范围内建立乡级信用社,这是信用社的基本形式;
❷信用互助小组,它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几十户农民自愿结合组成,有简单的信用互助公约。信用合作社的任务是实现资金互助,打击高利贷,帮助农民解决生活、生产资金的困难,支持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1955年下半年,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有了大的发展,到1957年底,全区乡乡都建立了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