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供用水
1.用水量。上海地区的用水量, 由工业、农业与生活用水等组成。其用水量参见表1-3-2。在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中, 以来水条件均为丰水年 (P=20%) 的1980年与1993年为例, 总用水量1980年为80.53亿立方米, 1993年为104.37亿立方米。
表1-3-2 1980年与1993年各部门用水量对照表
单位: 亿立方米| 年份 | 地区 | 总用 水量 | 其 中 | | 工业 | 占% | 农业 | 占% | 城镇生活 | 占% | 农村生活 | 占% | | 1980 | 全市 太湖流域 长江流域 | 80.53 73.16 7.37 | 46.72 44.49 2.23 | 58.02 60.81 30.33 | 28.76 23.84 4.92 | 35.71 32.58 66.7 | 3.91 3.88 0.03 | 4.86 5.31 0.41 | 1.14 0.95 0.19 | 1.41 1.3 2.56 | | 1993 | 全市 太湖流域 长江流域 | 104.37 97.58 6.79 | 70.6 69.15 1.45 | 67.6 70.86 21.35 | 23.05 17.97 5.08 | 22.1 18.42 74.82 | 9.37 9.31 0.06 | 9.00 9.54 0.88 | 1.35 1.15 0.20 | 1.3 1.18 2.95 |
|
根据取水登记资料统计, 1996年全市取用地表水用户为1 240家, 取水量为119.87亿立方米, 其中工业取水量为67.04亿立方米, 农业取水量为27.09亿立方米,城乡生活供水 (水厂)取水量为25.74亿立方米。1996年,全市深层地下水总开采量为1.51亿立方米,年总回灌量0.22亿立方米,年净开采量1.29亿立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和浦东、闵行、宝山、嘉定区开采量1.16亿立方米,年回灌量为0.2亿立方米;6个郊县年开采量为0.35亿立方米,年回灌量为0.02亿立方米。
2.供需关系。全市的水资源供应依赖于当地径流、上游太湖来水、进潮水量与深层地下水。在地表水利用中,随着需水量的发展要求,只要及时兴建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即可取得所需水量。但由于水环境的严重恶化,供水水质常难于满足要求,迫使出现水厂取水口一再迁移或根据各自产业对水质的要求,进行特殊水处理。
在深层地下水利用中,必须考虑地面沉降的因素,有控制地利用。上海市是我国发生地面沉降最早、影响最大、危害最深的城市。1921—1965年,市区地面平均下沉1.76米,最大年均沉降量达110毫米。1966—1996年,市区又累计沉降了142.6毫米,其中1991—1996年期间年均沉降11毫米,且城区外围大于城区和呈迅速增加趋势。这与开采量增加、回灌量少及上海邻近地区地下水超采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