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鼓诱卑幼取财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鼓诱卑幼取财案 鼓诱卑幼取财案南宋理宗年间,孙某年幼受黎定夫等六人的蛊惑,私自将田业倚当给张上舍和宋通判宅,得钱一百二十贯,非为自己所用。黎定夫等三人取受孙某钱、会,系欺诈取财之罪,当从盗论。“黎定夫赃满三十贯八百,合配本州,夏某赃满一十五贯二百,合徒二年。刘庚四赃五贯五百文,合继一年半”。孙某有母在,而私自倚当田产,照卑幼瞒昧尊长法条,杖一百。刘顺为牙保,亦当同罪。该案判决之时逢朝廷降赦,但黎定夫等人“诈欺得财,陪涉卑幼,以破坏人家财产,残害人家子弟”,不容宽免。将案卷申报使、府核定后施行。 ☚ 立继案 侵用已检校财产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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