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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北京代表李大钊意见书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北京代表李大钊意见书

1924年1月28日上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中国国民党章程草案。

广州特别区代表方瑞麟提出“本党党员不得加入他党应有明文规定”,反对共产党员“跨党”。他的主张得到十人以上的附议。北京特别区代表李大钊代表中国共产党发言,说明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理由及其原委,并在国民党中的工作及态度。他提出:“我们环顾国中有历史、有主义、有领袖的革命党,只有国民党”。

“我等之加入本党,是为有所贡献于本党,以贡献于国民革命的事业而来的,断乎不是为取巧讨便宜,借国民党的名义作共产党的运动而来的”。“我们加入本党,是来接受本党的政纲,不是强迫本党接受共产党的党纲”。

由于第三国际是一个世界的组织,中国共产主义的团体是第三国际在中国的支部,所以,我们只可以一个一个的加入本党,不能把一个世界的组织纳入一个国民的组织”。“我们加入本党是几经研究再四审慎而始加入的,不是胡里胡涂混进来的;是想为国民革命运动而有贡献于吾党的,不是为个人的私利与夫团体的取巧而有所攘窃于本党的”。

“本党总理孙先生亦曾允许我们仍跨第三国际在中国的组织。所以,我们来参加本党而兼跨固有的党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不是阴谋鬼崇的举动。”共产党人的态度如此明确,“使大会一部分代表为之动容,会场情形几乎为之逆转”。方瑞麟提案被否决,《中国国民党章程》终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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