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耀邦特务案
马耀邦, 原国民党残余军人,1957年12月经西藏偷越国境, 后从印度转道沙特阿拉伯去台湾,成为台湾“国家安全局”特务。1959年5月19日, 由马耀邦、马成龙分任正、副组长的“百合花”特务小组,空降于青海省天峻县, 目的是长期潜伏,收集西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情报,伺机破坏工业设施。该特务小组先后向台湾特务机关密报30余次情报,被我公安机关发现后,在逃窜途中,又杀害我干部群众4人,抢夺马3匹。后马耀邦在新疆落网。1962年,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马耀邦死刑,缓期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并没收全部特务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