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分红制
罗马尼亚于1978年开始实行的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 根据罗共中央《关于改进财政经济领导工作和计划工作的决议》,企业实行独立核算,企业职工可以分享利润,即年终分红。分红制规定企业可以从利润中提取劳动人民分红基金。 分红基金从上一年企业利润中提取,计算方法是:(1)按计划利润提取3%;(2)按超计划利润酌情提取(具体规定降低成本、实物超产等提取比率)。分红基金按劳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个人所得的份额不受限制。 其中至少有85%参照每个职工基本工资额和工龄津贴(领导人员还可追加职务津贴)分给个人,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先进工作者和对本单位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