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座舱微小气候
飞机座舱内的局部特殊气候条件称“座舱微小气候”,具体包括温度、湿度和风速等项参数。适宜的微小气候是飞机座舱基本卫生学要求之一,对保证飞行人员空中工作能力,圆满完成飞行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确定座舱微小气候诸参数的卫生学要求时,除应注意各参数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关系,可以适当调整、互相补偿外,还应考虑飞行时间长短、飞行任务性质以及是否穿着特种飞行服装等因素。
座舱温度 座舱温度,因受舱内、外各种热源影响,变异较大。炎热气候条件下飞机在停机坪上停留时,由于“温室效应”,舱内气温往往高于当时舱外气温;当舱内微小气候趋于相对稳定时,如用可以反映辐射热强度的黑球温度计测量,则见其数值又比由只反映环境气温的干球温度计所测得者为高。故仅一般气象资料,甚至座舱气温数据本身,也还不能充分反映舱内炎热情况,还应重视太阳辐射对头部直接作用的特殊影响。由于头部皮肤温度在决定温度舒适感和出汗量等方面,比身体其它部位更为重要,故在确定座舱空调系统通风管口安放位置时,应充分考虑头部水平的降温问题。飞机前舱和后舱头部水平的气温,可由于空调系统通风管口安放位置不同而相差好几度。有一组实测结果表明,飞机在低空大速度飞行时,后舱(管口在膝部水平)头部水平的气温,比前舱(管口在肩部水平)相应部位平均高出5.5℃,给后舱武器系统操纵员带来严重的热负荷。这也说明头部水平的座舱降温,更为重要。飞机在平流层(等温层)飞行时,由于外界气温为-56℃水平,若舱内无加温装置,或加温装置功率达不到要求,则出现舱温降低现象。由此可见,航空中可能影响飞机座舱温度的因素较多,需要对座舱温度进行调节。如以平均皮肤温度32~34℃作为人体处于舒适温度范围的客观指标,则座舱气温以保持在16~21℃范围为宜,但在机动飞行时也允许短时间达到27℃。
已经指出:座舱温度变化主要受舱外温度影响,因而舱壁温度与舱内气温有时不相等,如遇此种情况,可以允许气温与壁温间有一定差值,但不得超过5~6℃。过大的温差可通过正、负辐射的影响,使身体从辐射途径获得或者散失的热量增加; 尤其是人体对负辐射的反射性调节不够灵敏,容易因丧失大量体热而受凉。旅客机或轰炸机座舱设计,尤应注意解决此问题。其次,座舱的空调系统由于采用通风冷却法,往往导致座舱空调系统进、出口气温出现明显差别,在舱内形成“垂直温差”。当座舱热负荷较大时,因需增大供气量或降低供气温度,此垂直温差进一步增大,引起头冷脚热或相反的情况。为防止过大温差引起呼吸道疾患,垂直温差最好不超过5.5℃,且以座舱底部温度稍高于上部为宜。
座舱湿度 大气中的水汽含量随高度上升而逐渐减少:在1500~2000m高度,水汽含量仅为海平面的一半;至5000m高度,则仅及1/10。因此,高空飞行期间通风式增压座舱内部的空气非常干燥。如舱内湿度过低,则长时间飞行可使飞行人员及乘员感到眼睛、咽部等处粘膜干燥不适。增压座舱内部相对湿度的理想范围应为45~65%,但为此要携带增湿所需要的水量,无疑会使飞机有效载荷减少。其次,座舱湿度增大,易使飞机舷窗和座舱盖有机玻璃结雾,且对舱内电子设备、隔热材料等也有一定影响。因此,一般飞行时间不长的军用飞机,机上并无增湿装置;而对飞行时间较长、舒适性要求较高的旅客机,则主张舱内保持30%的相对湿度。与上述情况相反,军用飞机作低空大速度飞行时,座舱内湿度往往较高。为防止座舱盖有机玻璃起雾,宜在舱内安装水分分离器等去湿装置。
舱内气流速度(风速) 气流速度对人体的影响,既与当时温度有关,又与湿度有关。当气温低于身体表面层温度时(指暴露部位皮肤温度和服装表面温度),风速起冷却散热作用;反之,则起对流加热作用。至于风速与湿度的关系,一般来说,风速可促进蒸发散热,其效应的大小则与环境湿度有关,并仅在环境湿度较低时,风速始能发挥其蒸发散热的作用。这是由于气流不断以环境中湿度较低的空气,置换接近体表的湿度较高的空气,而有利于进一步蒸发的缘故。关于飞机座舱内部的风速,一般认为以0.5m/s为宜;在不良条件下,允许达到1.0~1.5m/s。应防止头部水平的气流直接吹向眼睛,以免妨碍视觉和防止眼部干燥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