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1951年7月20日政务院第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共5章47条。其基本内容为: 依照国家施政方针与建设计划拟编下年度预算指标数字,经政务院批准的,称概算;根据概算拟编的年度收支计划,未经核定的,称预算草案; 经过核定程序的,称预算; 在核定预算范围内,按月或按季编制的分配实施计划,称分配预算; 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最终结果所编造的全年度会计报告,称决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关的一切岁入岁出,均应按本条例规定,事前成立预算,事后编造决算。条例还对预算之编制及核定、预算之执行、决算之编造及审定作了专章规定。 ☚ 预购合同 通缉 ☛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1951年7月20日政务院第九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共五章四十七条。本条例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条精神制定的。其中除总则与附则外,主要是关于预算之编制及核定; 预算之执行;决算之编造及审定等的具体规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