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洁琼1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主席,教授。广东台山人。1931年获美国南加州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回国后,曾任中正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燕京大学教授。1945年参与创建中国民主促进会。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北京政法学院副教务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民进第六、七届中央副主席,民进北京市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社会学会会长、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8年先后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第八届中央主席。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撰有《中国家庭问题研究讨论》、《三十六年来妇女运动的总检讨》、《婚姻与家庭问题的调查研究》、《老年问题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