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缓
[结构] 偏正式。 [释义] 一刻也不能拖延。形容情势十分急迫。 刻:片刻,指短暂的时间。 [出处] 宋·周密《齐东野语·绍熙内禅》:“事不容缓,宜亟行之。”清·李汝珍《镜花缘》四〇回:“胎前产后以及难产各症,不独刻不容缓,并且两命攸关。” [功能、例句] ❶ 作定语。 房树民、王石《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政管理局的许多同志,立即停下了别的工作,办理这件刻不容缓的事。” ❷ 作谓语。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我们红色地方武装的扩大,更是刻不容缓。” [同义] 迫在眉睫 急不可待 燃眉之急 [反义] 不急之务 从长计议 从容不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