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工业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附属企业的成本核算,以什么为目标、按多大范围来汇集生产费用,计算成本。附属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根据其生产类型(简单生产、连续式复杂生产、装配式复杂生产)和成本管理的要求来确定。 由于附属企业的生产成果是作业或加工产品,一般应以最终的产品或作业为对象来计算成本。考虑到不同的生产工艺特点和管理要求,有的还要以各个不同的生产阶段所生产的半成品为对象分别计算其成本,然后以最终产品为对象计算成本。 对于简单生产类型的生产,由于生产技术过程单一而不可间断,又无在产品和半成品,应以最终的产品或作业为成本核算对象。 对于连续性复杂生产,由于生产技术过程可间断,在可间断的中间阶段通常又有相对独立存在的半成品,所以既要以最终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还要以中间生产阶段的半成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对于装配式复杂生产,虽然其生产技术过程可以间断,并有在产品和半成品,但由于在生产组织上大多属于单件生产或成批生产,费用负担明确,一般以最终的单件产品或每批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是正确计算产品、作业成本的前提。 |